菲律宾如何签证Q1签证

菲律宾的Q1签证是指家庭团聚签证,主要适用于外籍人士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前往菲律宾团聚。以下是申请菲律宾Q1签证的基本步骤:

  1.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护照、出生证明、结婚证(如适用)、户口簿、收入证明、房产证明、邀请信、亲属关系证明等。
  2. 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Q1签证申请表,确保填写无误。
  3. 递交申请材料:将申请表和所需材料递交至菲律宾驻外使领馆或签证中心。部分国家可能需要预约递交时间。
  4. 缴纳签证费用:根据菲律宾驻外使领馆或签证中心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签证费用。
  5. 等待审批:菲律宾使领馆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时间可能需要几天至几周不等。
  6. 领取签证:如果您的签证申请获得批准,您可以前往菲律宾驻外使领馆或签证中心领取签证。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签证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国家或地区而异,建议您访问当地菲律宾驻外使领馆的网站或咨询当地签证中心以了解更详细的信息。 想了解更多最新信息欢迎联系和咨询我们,微信:BGC998 电报@BGC998   Whats app:+63 912-0912-222  电话:0912-0912-222 优先使用TG免验证,咨询请主动告知咨询项目,菲律宾MAKATI 实体公司,客户 隐私保护 安全 可靠,可以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取件或前往我们办公室提交办理业务。


一、申办流程(一)在线填表。请登录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请打印出签证申请表和确认页并签字。(二)在线预约。持普通护照的申请人请登录https://avas.mfa.gov.cn预约到馆办理时间,并在预约时段携带申请材料前往使馆领侨处递交申请,使馆不再受理非预约申请。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及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申请人,请径向使馆递交申请材料。(三)递交申请。请申请人本人按预约时间到使馆递交申请材料并采集十指指纹。*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且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二、申请材料(一)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二)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三)照片1张(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48mm×33mm照片);(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如中国国内疫苗接种证明、国际疫苗接种证明(俗称“黄卡”)、菲数字疫苗接种证明(VaxCertPH)等可查验的疫苗接种证明;(五)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六)在菲律宾合法停、居留证明(适用于在菲律宾的第三国公民);(七)签证受理范围及相应材料要求:

签证种类适用情形材料要求
M字签证 F字签证赴华从事经贸、科技、交流等活动中国境内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
Z字签证赴华工作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S1字签证(随居)S2字签证(探亲)工作或学习类签证、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②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③邀请人的护照及工作类、学习类签证或居留证件复印件。*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Q1字签证(团聚)Q2字签证(探亲)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家庭成员范围: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S2字签证(人道主义)如赴华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家庭成员范围: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①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病危通知书等;②申请人与死者或病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③死者或病人的身份证明。
R字签证高端人才《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C字签证机组人员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X1字签证赴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学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返校证明(在读学生)。

三、注意事项(一)目前仍暂停受理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二)适用中外互免签协定、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持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常驻记者类、团聚类、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无需办理签证;(三)已获发赴华签证及上述无需办理签证人员,赴华前仍须按照使馆要求申领健康码。最新要求详见使馆网站“赴华乘客服务”栏目:http://ph.china-embassy.gov.cn./lsfw/ls/四、受理地址和咨询方式使馆领事证件大厅地址:2nd Floor, the World Center, 330 Sen. Gil J. Puyat Avenue, Makati City, Metro Manila  咨询邮箱:manila_inq@csm.mfa.gov.cn咨询电话:0927-5029218(英语、他加禄语,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